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校园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4-09-01   浏览次数:

一、集美大学和本院的公务机动车辆、教职工私人机动车辆,凭“集美大学校门通行证”或工作证等可以证明本校人员的有效证件进入校园。

二、校外来访人员的机动车辆,向门卫说明访问单位(个人)和事由,登记后进入校园。

三、施工车辆需经院基建办出具证明,其他机动车辆由院资产部出具证明,在有效期内按指定时段和路线进出校园。

四、为避开上下课高峰期,除教职工车辆外,其余所有机动车辆在以下时间段内禁止进入校园(期间来院联系公务的校外车辆,经门卫保安与被联系部门电话确认后,方可进入)。

0730-0800 0930-1005 1130-1200

1330-1400 1530-1600 1730-1800

五、进入校园内的车辆,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减速慢行、避让行人,自觉遵守交通限速标志、标线的指示,服从当班保安人员的指挥。

六、除校内班车、电瓶车设临时停靠点(11号实验楼南侧主干道)停放外,所有的车辆应停放在停车场。严禁在校园主干道、非停车场的路面停放车辆。在机动车限行区域,除执行公务的公安、消防、急救车辆外其余机动车辆禁止通行。

七、禁止学生在校园内驾驶摩托车。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电动车载人。

八、如遇大型活动等特殊情况,按临时规定执行校园内交通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