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4-09-01   浏览次数:

课程建设是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保证。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推进我院的课程建设与管理,积极培育院级、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 结合我院现有的办学条件、办学特色,特制定我院精品课程建设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

一、精品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

(一)通过精品课程建设,切实推进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建好示范性课程,并以此为契机,带动其它课程的建设,进一步规范课程管理,提高课程质量,积极培育院级、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全面提高我院教育教学质量。

(二)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我院的办学理念及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综合素质高、合格加特长,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三)精品课程建设要较好地体现现代教育教学思想,要综合学科、教师队伍、教材、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教学环节等各方面的建设和改革,有利于促进课程体系的调整和优化,符合国内外同类课程改革趋势。

(四)精品课程建设要集优秀师资、精品教材、教学改革成果于一体,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交流与共享,最大限度地提高课程教学的质量。

(五)精品课程建设采取“重点扶植、稳步推进,成熟一门,发展一门”的原则,在抓好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培育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建立起以院级精品课程和省级精品课程为主的课程建设体系和良性发展机制。

二、精品课程建设目标

(一)经过5年时间的努力,全院建成30门左右院级精品课程,8门左右省级精品课程,并最终形成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课群组)精品课程体系,同时发挥精品课程的示范、辐射作用,带动我院课程建设的全面进步。

(二)逐步形成一支以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负责的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

(三)力争在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方面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果,体现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四)形成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要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加强课程网站的辅助教学功能,建立专门网站(页),至少提供相关的课程介绍、教师介绍、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材、授课教案、多媒体课件、作业习题、试卷、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课程考试考核办法和课程授课录像(不少于45分钟)等上网并免费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带动全院其他课程的建设。

(五)具有优质的教材。精品课程教材应是系列化的优秀教材,精品课程主讲教师可以自行编写、制作适应独立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相关教材,也可以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

(六)具有健全的课程教学管理规范。通过精品课程建设,建立健全精品课程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学生评教制度,促使精品课程建设不断发展。

三、精品课程的申报与立项

(一)申报立项的范围

申报的课程应是建设基础较好、学生受益面较广的各专业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课群组),且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

(二)申报立项的条件

1、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并承担和组织该门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

2、申报的课程应有一个相对稳定、结构合理(包括职称、学历、年龄等)且不少于3人的教师队伍。

3、课程内容科学先进,能及时把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成果或学科最新进展引入教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和本领域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相结合。

4、结合专业特点和教学内容灵活使用多种教学方法,同时教学方法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科学思维能力和创新精神,注重对学生知识运用能力的培养。

5、申报课程所在系(教研室)要重视和支持精品课程建设,并提供相应的教学条件。

(三)申报立项的程序

1、院级精品课程建设立项每年评审一次,一般于每年春季学期进行。

2、课程负责人申请并填写《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并提供课程建设相关的支撑材料(主要包括教学大纲、授课教案、课件、实验指导资料等)。

3、申报课程由所在系(教研室)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后上报学院教务部。

4、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经分管院长批准正式立项。

四、精品课程的建设与管理

(一)院级精品课程须将相关课程资源通过学院有关网站对外开放。承担精品课程的教师要积极使用该网站进行课程教学和辅导,并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网站的维护和内容更新工作。

(二)院级精品课程的规划、指导、检查和评估验收由教务部负责组织。

(三)院级精品课程建设期一般为两年,建设期年检合格或通过结题验收者,享有“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精品课程”称号,并择优推荐参评省级精品课程的评选。

(四)院级精品课程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要把握好课程的总体水平和建设进度,统筹安排课程建设经费,对课程年度检查和鉴定验收负全面责任,并按学院要求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自立项批准起,课程负责人每年应向教务部提供年度建设进展报告书,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情况汇报、阶段成果、存在问题和下一年工作安排等。

(五)学院组织专家对课程进行年度检查,年检不合格的在建精品课程,停拨建设经费,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恢复经费划拨,继续按计划进行课程建设;经整改仍不合格,取消课程建设经费,不再列入精品课程建设规划。

(六)精品课程建设到期应及时申请验收,通过验收即为结题,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题或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可申请延长一年结题,对于届时无故不参加结题或仍验收不合格的课程,三年内取消课程负责人一切教学建设项目的申报资格。

(七)学院精品课程结题验收后应做好后续建设工作,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需要,及时充实、更新、提升课程建设成果,不断提高课程质量。

五、精品课程的经费管理

(一)院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每门课程15000元,按年度拨发,每年7500元左右。

(二)经费使用和管理,按照《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