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教学管理,合理计算教师的编制,有计划地安排教师的教学工作,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和教学秩序的稳定,按照公平合理、方便操作、切实可行的原则,结合我院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年教学工作量定额
1、标准学时定义:
教学工作量折算标准学时后,包括教学的全过程。讲授课程的标准学时工作量包含讲课、辅导、答疑、课堂讨论、习题课、实验课、批改作业和实验报告、编写教案、考试(期末考试出卷、批改试卷、报送成绩)等。
2、学年教学工作量定额:
学年教学工作量定额= 36×周标准学时数
式中,①36为学年教学周数;
②周标准学时数按下表确定:
教学工作量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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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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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标准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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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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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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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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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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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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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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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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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计算机、公共外语
思政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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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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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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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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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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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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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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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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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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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年教学工作量(M)计算方法:
M=M1+M2+M3+M4+M5+M6
1、讲授课程工作量(M1)计算方法:
每讲授一门课程, M1=课程计划学时数×(1+效益系数)
式中,效益系数(超标准班系数):以授课学生数60人为标准班,其效益系数=0;授课学生数60人以上的为超标准班,其效益系数=0.2×[(授课学生数-60)/30]。
2、实验教学工作量(M2)计算方法:
M2=计划实验学时数×班分系数
式中,班分系数:因受实验设备台数限制,每个自然班分为两次,每次系数为0.5;一个自然班一次完成系数为0.8;2个以上(含2个)自然班合班一次完成系数为1。
3、辅导课(计算机上机辅导等)教师工作量(M3)计算方法:
M3=(0.7+效益系数)×辅导学时数
式中,效益系数:辅导人数在60人以下(含60人)的,效益系数为0;60人以上的,每增加30人,效益系数增加0.1
4、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M4)计算方法:
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标准学时工作量包括选题、开题、辅导、评阅、答辩等工作全过程。
理、工科类专业,指导一名学生按20标准学时计算;经济、管理、文科、教育类专业,指导一名学生按15标准学时计算;航海水上专业,指导一名学生按10标准学时计算。
5、指导实习标准学时工作量(M5)计算方法
指导实习标准学时工作量包括联系、带队、指导、批改实习报告等实习全过程。1名教师一般指导15人。
M5=[工作系数+效益系数+0.1(准备系数)]×实际工作天数
式中,①工作系数
实习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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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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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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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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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不含集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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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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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以外的其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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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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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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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由学院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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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效益系数:0.2×(实习人数-15)÷15
③实际工作天数应扣除休息日。
6、补贴工作量(M6)计算方法:
①系正、副主任:M6=学年教学工作量定额×66.7%;
②教研室正、副主任:M6=学年教学工作量定额×20%。
三、超工作量酬金计算和发放办法
1、超工作量酬金计算方法:
超工作量酬金=(学年教学工作量M-学年教学工作量定额)×50元/学时
2、超工作量酬金发放办法:
超工作量酬金以学年为单位进行计算和发放。
四、本办法自2006-2007学年起执行,原《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及超工作量酬金发放办法(试行)》(集大诚毅教[2006]27号)同时废止。
五、本办法由教务部负责解释。本办法中的未尽事宜,由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