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系、教学部:
每学期涉及到督导听课的教师,如:新进教师,职称聘任教师等,原则上不予调课。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调课的,除履行正常调课手续外,务必要及时到行政楼1001,找张老师备案,以免耽误督导正常听课。
教务部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