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修订)》(诚毅教综[2020]8号)、《关于做好我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诚毅教[2020]3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教学系(院)审核,教务部复核,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以下62名学生转专业。
详情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止,共7天。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与教务部联系。电话:0592-61831220592-6182819
附件: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学生名单 .xlsx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务部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