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院内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8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学期院内奖学金

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

根据本学期的工作安排,现将2022-2023学年第学期院内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本院全日制在籍注册后的本科(含专升本)学生。

二、评定项目:1、专业奖学金;2、学习进步奖;3、单项奖学金。

三、评定依据: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学综[2017]19号)、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学综[2019]17号)。

四、注意事项:

(一)关于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几个重要内容强调:

1、学科竞赛加分在奖学金评定中的规定:

(1)参加学科竞赛获奖的学生直接以获奖加分后的成绩作为专业奖学金的评奖依据,所评奖项不占用所在专业、年级的专业奖学金新晋级的等级名额(但占用原等级名额)(如,王同学加分前成绩可评三等奖,加分后成绩可评一等奖,就按一等奖增补1个名额,三等奖减少1个名额处理)。参加学科竞赛获奖的学生不能按加分后的成绩参评学习进步奖。

(2)参加竞赛获奖的学生课程结束考试成绩(补考前、加分前的原始成绩)2门以上(含2门)不及格者,不能参与专业奖学金评定。

(3)学科竞赛加分请参照教务部网页上的加分通知。

2、体育竞赛加分在奖学金评定中的规定:

(1)参加体育类竞赛获奖的学生以获奖加分(不含集训加分)后的成绩作为专业奖学金的评奖依据;所评奖项不占用所在专业、年级的专业奖学金新晋级的等级名额(但占用原等级名额)。当年已享受《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体育竞赛奖励办法》奖励的竞赛项目,不属于单项奖申报范围,不再申报单项奖。

(2)参加竞赛获奖的学生课程结束考试成绩(补考前、加分前的原始成绩)有2门以上(含2门)不及格者,不能参与专业奖学金评定。

(3)体育类竞赛获奖、集训加分后的成绩不能作为学习进步奖的评奖依据。

(4)体育类竞赛加分请参照教务部网页上的加分通知。

3、奖学金评定公示的新要求:

根据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要求,先由各教学系(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工部,再由学工部审定后进行全院性公示。现将公示工作统一要求如下:

(1)公示时间统一为5个工作日,学工部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各教学系(在本系(范围内公示;同时在公示材料上须明确公示起止日期

(2)公示期间有出现个别获奖名单增补的,须进行补充公示,补充公示时长同样为 5 个工作日。

(3)公示材料上传部门网页时,统一要求设置具体的“下线时间”,确保公示结束后材料及时从网页上撤回至后台存档。同时,网页版公示材料打印出来,签署“经公示,无异议”,由经办人、系(院)书记签字加盖系(院)公章后报送学工部。

(二)专业奖学金与学习进步奖评定常规强调:

1、当学期课程结束考试成绩(补考前、加分前的原始成绩)有一门以上(含一门,包括当学期有选修的公选课,《计算机文化基础》除外)不及格者,不得参加专业奖学金的评定各系教学秘书提供的成绩库为准(学科竞赛和体育竞赛成绩要求详见相关办法)。

2、当学期受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当学期或学期部分时段处于处分期内者,不得参加专业奖学金、学习进步奖的评定,但允许申报单项奖中的“社会实践与优秀论文奖”、“特色风采奖”、“技能优秀奖”。

3、体育课成绩规定:一年级第一学期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纳入当学期学分加权平均;一年级第二学期(含)之后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均不纳入当学期学分加权平均,但当学期选修《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有不及格者,不能参评当学期奖学金。

4、体测免测规定:经批准免于执行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中,只有残疾学生,才有资格参评奖学金(残疾学生参评奖学金需要提供残疾证明复印件)申请免测的非残疾学生,即便满足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五条的条件,也不能参评奖学金。

5、当学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75分可四舍五入。

6、专业奖学金与学习进步奖不可兼得。专业有分方向的,按方向计算排名参评学习进步奖。

7、凡涉及评定办法中不得参评奖学金的条款之一而参评奖学金的,直接取消参评名额。


五、材料报送:

1、奖学金申报表:由学生填好电子档申报表,辅导员打印,签署辅导员意见,签署系(院)意见,加盖系(院)公章

2、附件一《2022-2023学年第学期申报奖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

3、系(院)公示材料。

请各教学系(院)于329日前将本系(院)学生奖学金信息汇总表电子档报送至学工部陈华云处。纸质档汇总表、公示材料、《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专业奖学金申报表》、《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习进步奖申报表》、《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单项奖申报表》及相关证书复印件等同时报送学工部。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工部

202338